1 選擇類型
2 閱讀條款
3 填寫資料
4 繳交文件
5 帳號審核
6 開通使用

當『步驟三』申請成功之後,會出現註冊成功的說明。請下載列印『申請(變更)表』及『劃撥或存簿儲金轉帳(轉帳同意書)』填寫後至各郵局櫃台辦理帳號審核與付款方式設定,待審核通過後即可使用。

※ 申請存證信函交寄功能請於列印之申請表上勾選『存證信函功能:■』

中華郵政電子函件 (個人) 會員服務條款

在使用中華郵政電子函件網路服務之前,您必須先成為網路會員,才能使用各項功能。我們提供「個人註冊」及「團體註冊」兩項類別,您可以依您的業務需求申請合適的註冊身分別,以提昇您業務往來的便利性。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經營《中華郵政電子函件》業務,依據本條款提供網路交寄郵件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寄郵件的使用者,皆請詳細閱讀下列條款,當您按下「我同意」鍵,即視為已知悉、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如果您不同意本條款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條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若您未滿20歲,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請由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除本條款外,使用者並應遵守本公司為網路交易所擬定之其他相關辦法及說明。

壹、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

親愛的使用者,歡迎您使用本服務。為了尊重您個人隱私權,並幫助您瞭解本服務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訊,請詳細閱讀以下隱私權及資訊安全保護政策,本公司將因法令及科技的變遷,適時更新內容並公布之。

一、適用範圍

以下的隱私權保護政策,適用於您使用本服務之活動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政策

  1. 當您進入本服務網站瀏覽時,並不需要輸入任何個人資料,例如:姓名、身分證字號、電子郵件信箱等,您可盡情在本服務網站瀏覽本公司所揭露的業務說明及相關資訊。本服務網站伺服器會自動記錄使用者所閱讀的網頁、使用者所來自的網域名稱,作為內容與系統改進評估之依據。此一部分資料,不涉及使用者個人身分資料,且只供內部參考。

  2. 當您打算註冊成為中華郵政電子函件會員,及成為中華郵政電子函件會員透過本服務交寄郵件時,本公司為了建檔識別身分,將蒐集會員識別類(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電子郵件信箱、聯絡電話、地址)及財務細節類(包括支付方式)之個人資料,並以電子檔方式提供客服人員作為查核並確認會員身分之處理及利用。

    已註冊但未經審核通過之帳戶資料,本服務系統保存一年後刪除。

  3. 您的個人資料僅在契約存續或本公司執行業務所必須之期間,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供本公司、通匯行、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聯合信用卡中心、臺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公司、信用卡國際組織、收單機構、信用保證機構、本公司之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本公司合作推廣之單位、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等相關機構處理及利用。

  4. 當您成為中華郵政電子函件會員後,在您交寄郵件時,系統會自動帶出您的姓名(會員姓名)、地址等資料,免除您重複輸入資料的麻煩。如標示必填欄位資料而您未輸入時,您就無法完成郵件的交寄,而中華郵政電子函件所有會員的檔案資料均以電子檔案方式儲存於本服務系統資料庫內。若您至本服務網站之下載區下載〝電子函件帳戶終止申請表〞,填妥後至任一郵局以書面申請終止會員,本公司將於接獲書面通知後即終止該帳戶繼續使用本服務,若您未在五年內申請恢復使用,本公司將於帳戶終止五年後刪除您的會員資料及名錄資料。

  5. 您的交寄郵件資料將儲存於本服務系統資料庫,提供您交寄郵件後,透過本公司查詢管理機制,作為查詢交寄明細、掛號清單及收據列印之目的使用,另備供本公司客服人員,依您的請求作為交寄郵件取消、月結帳單寄送修改、相關交寄紀錄查詢服務使用。本公司並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規定,承諾對個人資料保密的責任。會員上傳之檔案,本服務系統保存14個日曆天後刪除,但郵件之交寄電子記錄(收件人姓名、地址、掛號號碼),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則自交寄之日起算保存六個月。又如存證信函留存本公司之副本,自交寄日起,由本公司保存3年,期滿後銷燬之。存證信函業務為另具副本及副本申請閱覽等服務,其相關電子紀錄亦保存3年,於保存期滿後銷燬。

  6. 本公司於全球資訊網之下載專區提供〝個資法當事人權利行使申請表格〞,中華郵政電子函件會員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下載申請單後至任一郵局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7. 會員申請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申請刪除個人資料,本公司可能無法再提供您完善的服務,您亦可能因喪失會員身分,而無法再利用本服務交寄郵件。會員提供資料不完全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您所需的服務。

三、本網站與第三者共用個人資料之政策

本公司絕對不會任意洩漏、出售、出租或任意交換任何您的個人資料以及您所交寄郵件之相關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私人企業或個人,但有下列情形者,本公司會向第三人提供您的個人識別資料:

  1. 經過您事先同意或授權允許。

  2. 司法單位或其他主管機關經合法正式的程序要求。

  3. 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或為維護和改進本服務而用於管理。

四、資訊安全政策

※為免遭網路駭客入侵,提醒您務必定期更新防毒軟體。

  1. 本服務系統使用通行標準SSL保全系統,確保傳輸資料經加密保護安全傳送。由於資料傳輸過程涉及會員上網環境保全之良窳,以及為免遭網路駭客入侵是否定期更新防毒軟體等,倘未確實注意,會員須承擔網路資料傳輸之風險。

  2. 為保障中華郵政電子函件會員的隱私及安全,會員登入本服務系統之帳號資料會用密碼保護。

  3. 您使用本服務的每筆交易都經過SSL2048 Bits安全加密處理,本公司能擔保您的交易資訊獲得最大的保障。

五、本公司通過國際認證

  1. 電子函件列印封裝業務,於95年8月取得ISO27001:2005資安認證。104年7月提升為ISO27001:2013版,104年12月及107年7月通過重審,續於每半年通過複審,持續維持有效驗證。

  2. 本公司第一階段以儲匯、壽險、郵政商城、資訊業務為驗證範圍,於101年8月取得英國標準協會(BSI) BS10012:2009個人資訊管理系統證書;第二階段推展至全公司各業務且將列印封裝業務列為擴大驗證範圍,於102年10月通過BS10012國際標準擴大驗證。104年6月及107年7月通過重審,完成BS10012:2017 國際標準轉版作業,續於每半年通過複審,持續維持有效驗證。

  3. 本服務系統作業執行保證遵循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貳、交寄郵件及服務條款

※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您需同意以下事項:

一、您的註冊或登錄資料義務

  1. 為了完成交易,包括個人資料提供、付款等,所有使用本服務進行郵件交寄的使用者,都必須擔保所留存的資料與事實相符,如果事後有變更,應該即時通知本公司。

  2. 依本服務註冊會員者,您會提供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3. 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4. 請您對於個人資料、付款資料(包含信用卡、預付款、劃撥或存簿儲金轉帳、網路ATM等資料)及會員帳號、會員密碼等,均應妥善保管以避免外洩。所有使用其帳號和密碼進入本服務系統後之行為,均視為該帳號及密碼持有人之行為。

二、郵件交寄

  1. 您一旦使用本服務進行郵件交寄,即表示願意遵守交易規則。您的上傳資料(如寄件人姓名、寄件人地址、收件人姓名、收件人地址)如有變更時,應立即進行修正,且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理由,否認交寄行為或拒絕付款。

  2. 所有使用本服務所進行的郵件交寄,您應同意以本服務系統所記錄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糾紛,並以該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您如果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交寄郵件後欲取消者,請於當日上班時段內(週一至週五8:00~17:30,不含國定例假日)通知本公司(中華郵政電子函件客服人員電話:02-27040580、02-27031604~35,36)以確認是否能取消。因列印封裝中心轉檔及作業限制,部分郵件可能無法取消交寄,請於交寄預覽時確認郵件內容無誤後再行付款交易。當郵件取消交易後,本公司會儘速辦理相關退款作業。

三、系統中斷或故障

  1. 本服務系統會定期備份資料,但是除非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您應同意本公司不用對失誤刪除的資料或備份儲存失敗的資料負責。

  2. 本服務系統有時可能會出現離斷線或故障等現象,或許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本公司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恕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四、本條款修改公布事宜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之權利,修改後的條款將公布在本服務網站首頁上,您如繼續使用本服務,應視同同意遵守修改後之條款。

五、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您應同意,本條款及所有使用本服務所進行的網路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2. 因本條款所發生之糾紛,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